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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支付费率调整 京东聚合支付代理政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9-26 19:57:32 分类:创业开店 浏览:


随着移动支付的“碎片化”趋势,“聚合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巨头们布局了聚合支付领域,抢占了聚合支付市场。近日,有消息称,聚合支付平台乐惠已正式并入JD.COM旗下的京东数字集团。调查数据显示,10月9日,乐惠主要运营商乐惠(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项工商变更,其中多名投资......

随着移动支付的“碎片化”趋势,“聚合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巨头们布局了聚合支付领域,抢占了聚合支付市场。

近日,有消息称,聚合支付平台乐惠已正式并入JD.COM旗下的京东数字集团。调查数据显示,10月9日,乐惠主要运营商乐惠(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项工商变更,其中多名投资者退出,被转移至JD.COM郑辉(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100%持股。

一个

京东再布局聚合支付

聚合支付平台,即整合多方支付渠道的平台。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相比,它是一个第四方平台,不同于支付宝等提供支付清算的特许机构,一定不能动资金。聚合支付的功能是链接B端客户,帮助商家连接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

据企业调查,10月9日,乐惠主要运营商乐惠(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项工商变更,其中多名投资者退出,被转让给JD.COM郑辉(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D”)。JD.COM郑辉是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多名董事退席,新增甘娟为监事。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据悉,乐惠是一家以小微线下商户为主,以移动聚合支付为主线的一站式云服务企业,服务超过50万商户(主要是餐饮和零售),月支付消费者超过3500万,累计支付服务近12亿。在并入京东数码之前,乐惠的外部投资者包括细胞资本和西域资本。

新财经深入了解到,乐惠已在公司介绍板块表示,自己是京东数码分公司在BOSS Direct Employment、智联等招聘网站上的独立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JD.COM第一次尝试探索综合支付领域。今年6月,京东数码分公司刚刚通过上述同一个投资实体完成了对多拉宝的收购。

根据官网信息,多拉宝成立于2013年8月,是京东数字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京东支付的线下产品“聚合支付”的龙头公司。据了解,多拉宝主要运营商多拉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也于今年6月3日变更业务,JD.COM郑辉成为多拉宝的全资股东。人事方面,新增甘娟为监事,法定代表人由鞠燕玲变更为,刘助理。

截至当前,京东数字分公司已拥有两家聚合支付公司。易观国际金融中心高级分析师王鹏波认为,JD.COM部门当前的支付主要依赖于JD.COM商城的在线部分。虽然努力发展线下,但是这个品牌并没有发挥出来。“未来的竞争是现场的竞争。京东数字分公司先拿下了两个聚合支付平台,电力线下有很多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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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亿级市场,监管待完善

作为移动支付的“最后一英里”业务,聚合支付在过去的一年里不断获得巨头们的关注和投资。

2018年11月,腾讯通过旗下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认购1600万元投资盛灿科技,获得盛灿科技4%的股份。盛灿科技的主营业务是金融科技和智慧城市,其中金融科技主要是指为银行提供聚合支付解决方案;今年1月,阿里巴巴通过旗下的恒生电子完成了对“收钱吧”的C轮投资,投后估值约为20亿人民币,“收钱吧”也是乐惠支付的主要竞争对手。


此外,商业银行也陆续发力聚合支付。当前除了几家已经上线自己的二维码支付产品的几家国有银行,比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包括兴业、浦发、中信、平安、恒丰等在内的多家股份制银行也已经加入研发和推广聚合支付的队伍中。


根据派盟咨询发布的《2018年中国聚合支付行业发展报告》,2016到2018,两年间,聚合支付服务商的数量已从3000多家上浮至数万家,主流聚合支付服务商包括收钱吧、付呗、扫呗、哆啦宝、窝窝、乐惠、美团、钱方【钱方好近】、盒子支付等。





值得注意的是,聚合支付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当前聚合支付企业本身不需要牌照,也衍生出了挪用沉淀资金、对商户审核不严,给用户造成资金损失、非法平台实施诈骗和洗钱等行业乱象。


6月13日,公安部公布了一批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帮助境外赌博网站进行“洗钱”案。同月,重庆江北公安分局也破获了一起在超市收银处专门盗刷微信资金案件。在该案件中,作案者利用聚合支付App“钱方好近”,在顾客背后通过App扫描付款码后,输入收款金额,实现盗刷资金。此外,许多中小聚合支付公司为了生存,无证从事支付结算业务,部分服务商甚至违规截留商户结算资金等,造成了“二清”风险的发生。


与此同时,监管也在逐步加强。早在2015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就发布了《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自律规范》,强调收单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的原则,并确立了下一步建立外包服务机构备案以及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的目标。


2017年,央行发布《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切实承担收单主体责任,不得将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密钥管理等业务外包。2018年,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聚合支付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并提出了关于聚合支付技术平台的基本框架。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方面,当前关于聚合支付仍然缺少标准的法规、条文,行业自律等规范欠缺法律层面的效力。同时,聚合支付作为支付行业越来越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尚缺乏相应的准入标准。


《中国聚合支付行业发展报告2018》指出,2020年聚合支付全年处理交易总金额预计达到94万亿元,处理交易总笔数预计达到3936.5亿笔。从地域上看,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将成为聚合支付新的蓝海,满足更多商户对收银便捷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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