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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成功团队案例分析,分析俞敏洪创业成功的原因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0-01 10:19:08 分类:创业开店 浏览:


余: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被公司开除了!企业家要经营好企业,必须做好四件事:第一,用好人才,第二,赚好钱,第三,出好名,第四,做好维权。优秀的企业家把这四件事都做好了,当然有些企业家很容易在这四个维度上犯错。这四个维度造成的错误,交的学费,付出的代价都很高。今天与大家分......

余: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被公司开除了!

企业家要经营好企业,必须做好四件事:第一,用好人才,第二,赚好钱,第三,出好名,第四,做好维权。

优秀的企业家把这四件事都做好了,当然有些企业家很容易在这四个维度上犯错。这四个维度造成的错误,交的学费,付出的代价都很高。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案例来自中国著名企业家于。

新东方创始人余是中国教育行业的风云人物。他带领新东方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民营企业,可以说是非常了不起的。

余在创业的道路上犯了很多错误。他写了一本叫《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的书,总结了他在创业过程中犯的很多错误,以及公司遇到的无数危机。为什么要用崩溃的边缘作为标题?可见他犯的每一个错误都是非常致命的。

从北京大学毕业后,余成为了一名英语老师。他的49个同学都出国了,所以他一个人留在中国,月薪120元。

当时他的爱人逼着他多挣钱,多想想门道。于当时没有其他特长,于是在校外悄悄开了一个英语培训班。

当时很多人都想出国,考托福,考等级,出国留学。因此,余很快就通过办培训班赚到了钱。

后来有报道说余洪敏在校外开班,余洪敏被开除。之后,余全力以赴,投身于新东方的教育事业。

随着公司的发展,余意识到公司需要更多的人才,于是去了美国,找到了自己非常信任和敬佩的同学和,邀请他们加入新东方,推动公司的发展。

当时的余非常单纯善良,没有考虑公司以后会犯什么错误。因此,用人、分钱、分权都犯了很大的错误,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危机。

当他邀请公司里优秀的合伙人时,他非常生气。主动与、平起平坐,于占34%股份,和各占33%,三人在公司形成铁三角。

一开始,他们只是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钱。然而,后来发现他们经常有冲突和摩擦。因为三个人是平等的,没有绝对的老大。

在过去,余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同学,而和是学校里最重要的人物,能力出众,留学海外,所以有一种优越感。

三人打起架来,称余为土鳖,农民,不善经营公司,没有国际视野。

就这样,余经常被骂哭了。他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经常失眠,甚至需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内心非常焦虑痛苦。

后来他们开始把公司分成三个模块,有的是出国,有的是考试,有的是业务,类似于合同制。

承包制也是很多企业家容易犯的错误。于当时也犯了这个错误,从而导致了公司的出现

n-index="0">山头主义。


王强团队成为一个小山头,徐小平也拉着自己的小山头,各自为政,整个公司成了三国演义,没有形成合力。俞敏洪说,这样不对,这样公司长远发展肯定做不好,还是需要合在一起。


合在一起就需要改制公司的股权,这时有顾问公司给俞敏洪建议,说这次股改一定要吸取前面的教训,不能再三个人平分天下了,你必须要有绝对的控制权,至少要有51%的控制权。


当时俞敏洪就觉得这样对不起兄弟,不能这样亏待合伙人,所以他只要了49个点的股份,其他人占51个点。后来吸收了一些小股东,加起来一共有11个股东,这11个股东占的股份就51%。


俞敏洪只拿49个点的股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很大度,讲义气,最后却导致公司在徐小平和王强的带领下,策划的小股东们集体逼供,把俞敏洪赶下台了。


俞敏洪对公司没有控制权,只能把权利让出去,从总裁董事长的位置退下来。


后来,俞敏洪参加股东会。结果徐小平和其他股东又合在一起,对他说股东会你也别参加了,你这个土鳖,你的思维根本就跟不上公司的发展,别阻碍公司发展。


俞敏洪很气愤,但是只能憋着,没办法。后来连公司的股东会他都不去参加了,这就是他过去在用人,以及在公司分权的时候犯下的错误。


之后的两年,俞敏洪只能去当英语老师,不断学习企业经营、管理、股权、领导力。


这两年时间,公司也没有得到发展,徐小平、王强跟那些小股东们,继续干仗、打架。整整闹了两年,最后这些股东们觉得徐小平也不行,王强也镇不住大家,还是得请俞敏洪。因为俞敏洪才是新东方真正的创始人,威望还在,因此俞敏洪重新回到新东方,这就是俞敏洪付出的巨大的代价。


俞敏洪回到公司之后,他知道自己不学习,交的学费太大了,导致自己被逼宫下台,公司发展受到阻碍,公司形成更大的内部矛盾和摩擦。所以他回到公司之后,重新股改,夺回控制权。


在这个过程中,俞敏洪犯了几个错误呢?


第一、没有考虑合伙人的价值观问题

俞敏洪认为王强、徐小平有留学背景,很厉害的。他最遗憾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出去留过学,所以他觉得王强、徐小平对公司的发展很有好处。


但是问题是,王强、徐小平这两个人心中,没有俞敏洪这样的抱负,这样的使命感。他们只追求财富,只为赚钱而来,没有带着伟大的使命和发心加入团队。


所以在分钱的时候,就体现出他们的价值观,就是注重利益,没有大局观念。这就是俞敏洪在用人上巨大的错误。


在用人这个维度,如果找了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人,就会导致很大的管理问题。所以作为企业家,在选人用人的时候,要注意把合伙人的价值观放在第一位。


如果价值观不相符,能力越大的人,对公司的破坏越大,这就是俞敏洪血淋淋的教训。


第二、没有经过考核就分配股权

当时分配股权的时候,徐小平和王强这两个人带头造反,跟俞敏洪谈判。他说,如果你要收我们的钱入股,我们就全体辞职,单独自己去干。


当时的俞敏洪也没办法,这些核心的人才走了,对公司的发展影响很大,所以他就做出了让步,把股权送给他们。


俞敏洪后来说,当时只是道义上觉得,如果这个人离开,他心里不过去,对不起自己的内心。


所以他当时也是犯了非常大错误,叫慈不带兵,义不养财的错误。当他重新回到新东方,要把股权收回来的时候,又遇到这个问题。


股权收回来,就要买回去。俞敏洪说,当时我给你的时候,你没付钱,你还要我买回去。


但王强和徐小平也说,你不愿给钱,股权我们就不给你签名,不给你转了。


后来俞敏洪把公司的资产进行核算,发现公司资产有一个亿,一个点的股份就是一百万,把股权从他们手上买回来,代价就大了。


他没有那么多钱去买,只能找别人借了三四千万的资金,把股权买回来。买回来之后,有一大半高管拿到钱就走人,不干了。


所以说,送股权是一个极其大的错误。一定要让员工买,另外还需要考核。如果不考核,那就属于福利。


阿米巴合伙人管理模式系统解决方案里,我们非常强调员工的价值观、文化贡献和业绩贡献要同步考核。如果这两个维度没有考核,就会犯严重的错误。


员工入股的时候,要分银股和身股。没有银股和身股的制度设计,也会导致这样严重的问题。


第三、创始人没有控制权

创始人没有控制权,导致管理混乱,三分天下,弄出很多闹剧,影响公司的发展。


如果不是后来俞敏洪把控制权夺回来,公司早就不存在,所以创始人一定要有控制权。


第四、退出机制不合理

退出机制不合理导致仇人式的散伙,其中一部分人出去后,成为竞争对手。


王强和徐小平将大量股票套现后,没有留在新东方,去做投资人。


从这些错误的案例上讲,俞敏洪的错误就是慈不带兵、义不养财。


一、在股权上必须要有控制权

67%的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权力,不用跟股东商量就可以直接做决策,甚至修改公司的章程,做出重大决策。


51%的相对控制权,老板可以直接做决策。


34%的一票否决权,其他人做了什么决策,你不同意,可以用一票否决。


这是股权的三条生命线,作为企业家一定要控制,至少选择其中一条。


最后,作为企业家,在公司发展合伙人的时候,不要一开始就动用公司的注册权。因为注册股份是要修改公司章程,进入公司直接股东名册的。这个权利非常重要,也是非常稀缺。


尽可能先做虚拟股份的股权,因为虚拟股份的股权没有所有权,只有分红权和管理权。这种股份不可以继承,不可以买卖,也不可以转让。


先做虚拟股份的好处就是,历练这些合伙人,选出价值观相符,能真正跟随公司长远发展,德才兼备的人才。


只有经过历练,才能把这样的人发展成注册股东。这样对公司的发展来讲,就非常安全。


在公司,千万不要迷信所谓的承包制。承包制很容易导致山头主义,公司成为个人的小山头、小势力,最后导致公司分解。


二、做内部创业平台,发展创业合伙人

建议大家用阿米巴合伙人管理模式,做内部创业平台,把员工发展成创业合伙人。这样,能培养优秀人才跟随公司发展,未来的企业也是这种趋势,公司平台化,员工合伙化,组织阿米巴。


通过孵化小事业部的模式,孵化创业团队,培养人才。一个小的事业部阿米巴孵化成功,再把这种小的事业部,做成事业部,做成子公司的模式。


这个子公司的模式就可以通过实股的激励,激励员工。员工就跟着公司创业发展,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进可退,也可以达到激励员工,锁定员工的目的。


如果员工价值观不相符,或者员工做不了业绩,能力达不到这样一个水平,也不至于公司动用了实股的激励。虚拟的股份是可以收回来的,所以进退都可以控制。


作为企业家,在创业阶段,无论你的股东有多少,一定不能平分股份。一定是“一要大于N”,老大的股份要大于其他人所有股份的总和,而且“一”必须要超过51%,只有这样公司未来发展才能稳健。


一家公司如果出现股权高度分散,就会导致公司管理失控,没有谁能够拍板,群龙无首。这样的公司注定是失败的,这种案例太多了。


三、必须拥有一级高管的任命权

特别是控制权,企业家必须至少拥有一级高管的任命权。比如说,公司的总裁,财务总监,人力资源,运营总监等等一级高管,你可以有任命权或者有否决权。


你有这个权利,可以控制公司。假如说,公司股东集体闹事造反,你可以直接撤掉他的职务。如果你有这种权利,公司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公司股份的分红权一定是动态的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刚开始大家的股份是一个固定的股份。随着公司发展,大家的贡献不一样,有的人能力很强,公司贡献很大。这个时候,就应该增加他的股份。


用股份增发的方式,用加股法的方式,给真正有能力的人,真正有才华人,让他的股份可以增加。这样,就不至于在公司里形成内耗。


一家公司最大的矛盾,就是利益不均衡的矛盾。所谓利益不均衡,就是有人贡献大,得到的利益却少,他就有意见。最后他的结局不是离职,就是变得怠慢。


所以一家公司想要激励员工,分红权一定要做动态分配。


五、坚决让价值观不相符的人离开

很多老板很容易犯错误,就是慈不带兵。一个人太仁慈,如果对价值观不相符的人过于容忍,就对公司形成巨大的文化破坏性。


一家公司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没有统一的思想,就很难走长远。毛主席干革命的时候,也非常强调统一思想,统一战线。


如果一个公司出现很多不和谐的声音,有很多小势力、小山头,公司一定做不长远。公司不能搞这么多政治斗争,政治内耗,所以价值观不相符的人,坚决让他走人。


企业家只能带领追随者,对驾驭不了,太过傲气的人,坚决不用,这是俞敏洪发自内心的总结。


在王强、徐小平眼里,俞敏洪是一个土鳖、农民,成绩不怎么样,长相也不怎么样,土里土气的,普通话不怎么好,英语也不标准,虽然挣了钱,在他们眼里也就是个暴发户。


因为他们看不上俞敏洪,所以开会的时候,会拍桌子直接开骂。这种情况叫做以下犯上,没有组织伦理。俞敏洪根本就驾驭不了这样的人,公司出现严重的问题。


自古以来,帝王的御人之术就是,能够驾驭得了的人就用,驾驭不了的就杀掉,不杀后患无穷。


就算这个人很厉害,但有一身傲气,不服你,没有敬畏之心,没有上下之别,又居功自傲,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人坚决不能用。


很多老板抱着一个错误观念,说什么宰相肚里能撑船,说能够容多少人,就能干多少事。记住,你能容得下的那些人,一定是追随型的人。不是追随型的人,再有能力,最后也会形成很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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