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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公司“老板”发来的微信 原来是骗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12 20:52:21 分类:微商学堂 浏览:


今年1月8日上午,位于鼎湖区的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陈某收到公司老板发来的微信,要其转账95万元到指定账户,陈某看了一下微信,的确是老板的微信号,于是向公司财务主管林某报告,林某看过陈某的微信...

今年1月8日上午,位于鼎湖区的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陈某收到公司“老板”发来的微信,要其转账95万元到指定账户,陈某看了一下微信,的确是“老板”的微信号,于是向公司财务主管林某报告,林某看过陈某的微信后,让陈某到中国银行把95万元人民币汇进了微信指定的账户,后来陈某打电话向老板确认是否收到款项时,才发现被人诈骗,于是报警。原来,骗子先入侵了陈某的微信,将其老板真实的微信号黑掉,然后用另外一个号冒充老板的微信号,头像、签名、好友圈等内容完全模仿真老板的微信号,以假乱真。



专案组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嫌疑人骗取资金后通过4级账户,共28个遍布全国各地的银行账户迅速将资金层层分流取现,还没等事主发现受骗,资金已被分流取现得差不多了。专案组根据资金流向情况,在肇庆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的协助下,奔赴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对每个账户每一笔资金流向进行一一排查。一个多月后,在2月5日将所有资金流向查清楚:4级账户资金经过层层分流,最终流向了广西来宾市和南宁市横县两个地方。


专案组调查发现,嫌疑人最终是通过ATM自助柜员机将诈骗资金取现出来。于是专案组迅速到相关银行调取监控视频录像,比对视频筛查嫌疑。经过一个多月,专案组反复比对了海量般的人像录像和图片信息,终于成功甄别出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4月18日,抓捕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志(男,58岁)、刘某良(男,30岁,均广西宾阳县新桥镇人)二人抓获。经审查,刘某志和刘某良两人对冒充老板微信骗取汇款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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